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权威综合门户网站! [美术高考新生必读手册] [广告投放] [网站声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中国美术高考网

美术高考新生指南 美术高考成绩查询 全国艺术院校大全 全国招生考试信息汇总 美术高考优秀试卷 志愿填报 金牌问答服务中心
网站首页 | 美考资讯 | 美术统考 | 美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考点时间 | 成绩查询 | 合格线 | 信息汇总 | 历年考题
艺术院校 | 优秀试卷 | 招生计划 | 美考备战 | 报考指南 | 高考动态 | 录取查询 | 录取线 | 往年资料 | 在线问答
中国美术高考网官方开设美术类志愿填报1对1服务,签订合同,保证录取!官方唯一客服微信:yikao0909(13521198315) 微信公众号 艺术类国际本科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黑龙江吉林省辽宁省
四川省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区青海省海南省宁夏区新疆区内蒙古西藏区更多>>
中国美术高考网 -> 招生简章

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26-05-20 16:07:44    来源/作者:浙江树人学院 ]

  一、院校全称

  浙江树人学院

  二、校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树人学院

  证书种类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以下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原则上不予录取的专业: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专业。

  (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原则上不予录取的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所列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由学校区别情况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学校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体检合格,予以录取。

  (九)对参加华侨港澳台联招、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十)对专升本、中职升本科、中本一体化的录取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本科35000元/学年,理工类本科33000元/学年,文史、经管类本科31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35000元/学年,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33000元/学年;专科专业30000元/学年。

  物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杭州拱宸桥校区根据不同楼宇住宿条件,住宿费2500-3000元/学年;绍兴杨汛桥校区住宿费3000元/学年。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可参保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学校每年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西部地区的相关省份报到注册新生给予入学资助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297019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树人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sru.edu.cn/

  电话:0571-88297000 0571-88371890

  传真:0571-88297025

  十六、其他须知

  转专业政策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被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历年院校优秀试卷赏析
历年美院优秀试卷
如何选择画室?”
如何选择画室?
  • 最新发表
  • 热门文章
  • 网站简介服务承诺广告服务投稿说明信息纠错郑重声明黑名单制度版权隐私合作伙伴友情链接意见建议联系我们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