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隶属于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视听新媒体、音像制作公司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党政机关、各类大型企业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宣传公关等各项工作,具备敏锐的社会观察力,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与艺术表现力、视野开阔,人文内涵与数字技能并重的全媒体、复合型艺术专业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拟面向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四川招收25人,文、理兼招,学制4年。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四、录取规则
(1)我校2025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五、学费标准
学费为10350元/学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六、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我校将依法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027-87559946(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7544547(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027-8755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