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位于武汉,是一所知名的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设计学院,依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国家级平台,围绕设计学科前沿方向,以“艺术+科学+人文”为基础,以“设计+智能制造”“设计+信息技术”为两极,培养长于实践、善于研究、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复合型产品设计创新人才。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设计学院,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构建起由中组部国家特聘专家领衔的高水平师资团队,以“Design for Future”为学科办学理念,聚焦人工智能与设计融合的前沿领域。响应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及重大部署,面向数智时代的社会创新设计需求,与本校工、医、理等优势学科深度融合,推动多学科交叉创新,依托“光影交互服务技术文旅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数字光影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进行交叉学科设计学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面向国家新质生产力创意人才需求,构建“人工智能+”的数字媒体艺术及设计复合人才培养高地;在文旅数智化设计、人工智能艺术、信息艺术设计和文化资源数字化等领域形成专业特色,享有良好学术及社会声誉。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本专业前沿学术视野,掌握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创意设计理论、工具及方法,创新意识强、思辨能力突出,国际化视野与科技创新能力并重的复合型设计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设计学院,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依托教育部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建筑、规划、园林甲级设计院与省级教育基地及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拥有以国家级人才领衔的高水平师资团队,以“Design for Future”为办学理念,学院依托学校医工学科优势,推动多学科交叉创新,以健康人居创新设计为导向、结合人文艺术内涵,凸显多学科交叉与数字工程技术,培养具有坚实专业基础、宽广国际视野、引领创意创业,在健康人居环境更新、展览展示、美丽乡村共同缔造以及设计与科学等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多学科领域,具有全球视野与科技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设计人才。
二、学位授予
以上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校一级学科“设计学”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设计学硕士、艺术设计专业硕士(MFA)“室内设计及其理论研究”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和交叉学科设计学一级博士点,满足优秀本科学生继续深造的需求。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设计学类本科生125人,文、理兼收。其中,产品设计专业40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40人,环境设计专业45人。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艺术类报考资格的有关规定;
(2)身心健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五、录取规则
(1)我校2025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六、学费标准
学费均为10000元/学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七、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我校将依法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027-87559946(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7557771(设计学院)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027-8755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