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深圳大学2017年广东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我校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1、各省、各专业成绩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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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
专业课成绩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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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 |
广东统考;内蒙古、湖北、广西、江苏统考+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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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广东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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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东校考;江西、湖南统考+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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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含金钟音乐学院) |
美术学 |
浙江、四川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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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戏剧) |
湖南统考+校考;广东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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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湖南统考+校考;广东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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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广东统考+校考;山西、湖南、黑龙江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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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
广东统考+校考;山西、湖南、黑龙江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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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 |
广东统考+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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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流行演唱) |
广东统考+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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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 |
广东统考+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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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培养幼儿教育专门人才) |
广东统考 |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含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时尚音乐编创)、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备注培养幼儿教育人才):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美术学和动画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