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校考专业报名考试及有关事项
(一)专业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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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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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050401 |
面试科目:声乐或器乐 笔试科目: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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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050409 |
面试科目:①成品舞 ②基本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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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050420 |
面试科目: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故事写作 |
(二)报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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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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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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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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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淄博市招办(淄博十七中)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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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11--12日 |
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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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6--7日 |
3月9日 |
(三)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报名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考点指定报名处履行现场报名手续,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其中在湖北考点报名的考生,须持“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登记表”、“身份证”报名,并填写考生登记表(须交三张小二寸免冠近照),经确认后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2、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3、根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数据准确,各考点只接受本省籍艺术考生报考。
(五)相关事项:
1、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凡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者,由我校核发“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发证比例为招生专业计划的4倍,时间是2011年4月中旬。
2、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及相关省考试院(招办)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文件精神,有统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测试。
3、文化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
六、美术类专业使用省(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另组织校考。
七、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按相关省份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考规定,有统考要求的还须专业成绩达到普通本科合格线)的前提下,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认可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该省招办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40%和文化成绩6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八、联系我们:
招生部门: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电 话:0718-8439097 8437185 18986868255 18986868256
联系人:雷老师 赵老师 曹老师 石老师 赖老师
邮 编: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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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平台:http://zsxx.e2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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