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与安排
(一)艺术类小学教育方向专业面试
1.考试内容
体态仪表:主要对考生的五官、形体、动作协调性等方面进行测试;
汉字书写:主要对考生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进行测试;
语言表达: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准、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考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专业考试。仪态仪表和语言表达须单项达到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录取分数。
3.考试时间:同报名确认时间
4.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5.发榜时间及形式:2月19日15:00,榜单在初教院海淀部张贴,同时考生可在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
(二)艺术类小学教育方向专业考试
1. 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画石膏头像,满分100分。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础。
人物速写、简笔画:满分30分。人物速写三十分钟,写生;简笔画三十分钟,默写风景、静物、动物;要求用笔简练、有力、流畅、形象。
色彩(水粉):画静物,满分100分。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考试科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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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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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
素描(8∶00~11∶00) |
考生自备笔、颜料、四开画板和画夹、水罐等;“色彩”限用水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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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速写、简笔画(11∶3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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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
色彩(13∶30~16∶30) |
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2.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
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①基本乐理:满分2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值,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②练耳:满分25分。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③视唱:满分45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
④声乐:满分11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
⑤钢琴或器乐:满分9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其他乐器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⑥其他素质:满分10分。展示个人特长,如舞蹈(自备伴奏带)等。
考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早8:30集中进行笔试)
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五、录取原则
1.报考美术学(小学教育专业方向)、音乐学(小学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初等教育学院的专业测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2.报考美术学(小学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我校初等教育学院美术学(小学教育专业方向)、音乐学(小学教育专业方向)参加北京市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
4.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5.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7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外语成绩作为参考,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7.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1年4月11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电话:68902995(招生办公室)62587538 / 62516712(初等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通慧寺1号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乘车路线:
乘坐304、307、386、630、671、851、944等路公交车在“海淀南路”站下东行50米路南;乘坐26、运通110、运通118、361、367、374、944、944支线等路公交车在“人民大学西门”站下车,北行200米,人大北路东行400米路北;乘坐特4、特6、302快车、302、320、653、717、731、801、808等路公交车在“海淀黄庄”站下车,海淀医院向西500米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