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1. 考试科目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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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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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色彩(命题默画)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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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命题默画) |
3小时 |
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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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命题默画) |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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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艺术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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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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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命题默画) |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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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史论 |
素描(命题默画) |
2小时 |
八开 |
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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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基础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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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或签字笔 |
2. 考试要旨:
素 描: 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 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 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 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 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知所在省高招管理部门。
4. 我院分别按照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三个招生专业统一评卷。对于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5.考生于4月10日左右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获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报考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文化统考考试科目须与本省文史类考生一致。
6.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且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造型艺术专业:
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且语文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户口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文化课折算成绩
=[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 ×100
2.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3.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信息为准。
4.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10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手续。考生本人须向我院提出“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
八、外籍考生报考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对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我院制定的专业复查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注:
简章(印刷版)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全国各考点购买,每份10元。
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010-62798175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