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惯例和特点,修订本规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主要对学生的形象气质、语言嗓音、表述状态、应变能力以及文化素养和才能进行测试。
一、考试内容及流程:
初试:(面试)
(1)叙事散文朗诵(自备)
(2)新闻故事讲述(自备)
复试:(面试)
(1)指定文稿朗读
(2)指定话题讲述
(3)才艺展示(自备)
三试:(面试)
(1)主持能力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
二、评分原则和方法:
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的表现,由面试教师进行评分,最后取平均值。
1、初试: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各自评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按考生分数高低序列,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满分100分)
(1)指定文稿朗读:
满分为40分,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各自评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成绩计入总分。
(2)指定话题讲述:
满分为40分,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各自评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成绩计入总分。
(3)才艺展示:
满分为20分,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各自评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成绩记入总分。
按考生复试分数高低序列,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满分100分)
主持能力测试:
满分为50分,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各自评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测试:
满分为50分,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各自评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成绩计入总分。
4、专业考试总成绩:复试与三试相加,满分为200分
三、录取:
1、根据专业总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一般按计划数的三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自行划定的文化考试分数线(含语文、英语单科最低分)的基础上,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其中文化考试分数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要求者,优先录取。
3、专业考试前三名可破格录取(文化成绩低于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者,加20分,其中单科加分仅限一门,最高10分。破格录取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4、男女考生须有一定的比例,大致为1:1。
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招生改革需要和艺术设计专业特点,特修订本规程。
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服装与化妆)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剧场管理),但复试报名时,必须填明专业的兼报顺序,参照平行志愿方法录取。
一、 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总分400分)
(一) 初试:
1、素描:以各类物体或人物组成画面进行单色(用铅笔)绘画(满分150)。
2、彩画:以各类物体组成画面进行色彩(用水粉、水彩)绘画(满分150)。
(二) 复试:
1、命题创作:根据专业要求,统一命题,进行具有一定创作性的绘画创作。(满分100)
2、面试(合格/不合格):以问答方式,了解考查学生的艺术常识与综合素质及辨色力。
二、 评分
1、笔试卷评分教师不少于七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2、初试绘画试卷的成绩与复试命题创作成绩相加为专业考试总分。
3、面试评分方法:根据考生的气质谈吐、品行印象、知识面情况给予“优、良、中、差”相应等级。面试具有否决力,面试成绩 “差”即为淘汰,并应有具体评语和五位参加面试教师的共同签名。
有下列情况者可评为面试不合格:
(1)色盲者。(2)文化艺术基本常识考查不及格者。(3)面试成绩为“差”者。
三、 录取
1、根据专业总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一般按计划数的四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以专业分加文化总分的45%为综合分(设英语单科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择优录取。
3、专业考试前三名加文化20分,其中英语单科限加10分。专业优秀破格录取名单,需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附件:
创意学院考生的素质要求:
1、诚信正直,作风正派
2、视觉思维能力和观察力较强
3、感觉敏锐,有艺术领悟力
4、具有较强的基本造型能力和表达能力
5、知识面较宽,关注面广泛
6、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2011年戏文、艺术教育专业招生规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招生改革的要求,修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考试规程如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总分350分)
1、初试
散文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2、复试
故事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主要考查其创作构思等能力。
3、三试
面试(满分50分)
A.考生当场抽取题号,回答艺术与社会等方面的试题;
B. 根据考试情况, 针对性地要求考生当场问答。
二、评分
1、每份试卷一律由两位以上教师阅卷,高分卷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复核;
2、出现判分有争议者,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组织专家组进行阅卷,以求合理判分;
3、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
三、录取
1、根据专业总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一般按计划数的四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自行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含语文、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的基础上,专业分加文化总分为综合分,依次择优录取。
3、文化考试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前三名可加文化20分,其中仅可对一项单科加10分,破格录取者需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艺术教育(戏剧)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招生改革的要求,结合戏文系的特点,修订艺术教育专业招生考试规程如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总分350分)
1、初试
散文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2、复试
故事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主要考查其创作构思等能力。
3、三试
面试(满分50分)
A.根据考生考试情况, 针对性地要求考生答问。
B.当场出题,考查考生的即兴表演和反应能力。
C.要求考生展示自己的才艺,并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当场问答。
二、评分
1、每份试卷一律由两位以上教师阅卷,高分卷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复核;
2、出现判分有争议者,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组成专家组进行阅卷,以求合理判分;
3、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
三、录取
1、根据专业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五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自行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含语文、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的基础上,专业分加文化总分为综合分,依次择优录取。
3、文化考试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前三名可加文化20分,其中仅可对一项单科加10分,破格录取者需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