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全国(重庆、四川、贵州、山东、山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北京、内蒙古)共招收120名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个专业各招收60名学生。学校视生源质量情况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2.考生只能在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四)报名考试费收取
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五)校考专业准考证发放
考生交验身份证、艺考证等材料后,经考点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发给校考专业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校考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艺考证原件3证及《西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 试
(一)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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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考试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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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①自我介绍、才艺表演(除语言之外的才艺)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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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口试:普通话语音测试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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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口试:指定稿件播读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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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口试:即兴主持与评述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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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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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①笔试:文史知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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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笔试:故事续写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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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笔试:电视节目评述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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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300分 |
(二)专业考试时间
各考点考试时间参见《报名时间及考点设置表》。
(三)考试纪律
1.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西南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本专业的资格和考试成绩,并将作弊情况报所在省级招办。
五、录取原则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 考生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的专业:获得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2. 考生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考的专业: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及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考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高考成绩×50%,然后再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的最后总分,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高考成绩×50% + 专业考试成绩 = 最后总分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二)入学后,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高考录取通知书中的新生入学须知。
(三)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艺术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070
咨询邮箱:xwcmxy@swu.edu.cn
学院网址:http://xwcm.swu.edu.cn/
学校招办网址: http://bkzsw.swu.edu.cn/
声明: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
举报电话:023-68252551、68252504 西南大学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