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1、考生符合所在省份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仅面向江苏、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等五个省份招生。
2、考生根据本简章所公布的各省份报名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省“准予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黑白、彩色均可,复印无效),到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接受函报。在招生省份范围内未设考点的有关省市考生,在征得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同意,可就近在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进行报名考试,除报考艺术设计(服装与表演艺术方向)的山东考生外不可到我校在江苏省内所设考点考试。
3、报考艺术设计(服装与表演艺术方向)的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的考生须到我校在黑龙江所设考点报名考试。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山东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美术学院报到(报到时间:2011年1月18日,考试时间2011年1月20日),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的考生须到我校在黑龙江所设考点报名、考试。
3、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均可兼报,但须参加兼报专业的科目加试,其中下表中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与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通用。
4、同一考试类别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5、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6、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设置如下:
|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类别 |
考试时间 |
备 注 |
|
美术类(含美术学专业的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雕塑方向他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装饰艺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及动画专业) |
1)素描(人物头像写生,八开画纸)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
美术 |
3
小时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每科满分150分。 |
|
艺术设计 |
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
1)素描(人物头像写生,八开画纸)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3)器皿造型设计(八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器皿造型设计满分60分,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50分,三科相加生成该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 |
|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 |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八开画纸)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CD(WMA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
服装 |
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考生到我校在黑龙江所设考点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50分。 |
|
摄 影 |
1)摄影基础知识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八开画纸) |
摄影 |
在我校所设浙江、广东两省考点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 |
|
美术学(书法篆刻方向) |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b:行书 2)命题创作 a:楷书;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
书法 |
在我校所设山东、山西、河南、广东四省考点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50分。 |
摄影参考书目: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联系电话:025-83598206 51625588 联系人:倪老师
7、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在网上及时更新):
|
省份 |
专业加试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考试类别 |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兼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加试考点) |
1月12、13日 |
1月14日 |
杜老师 |
0451-86655180 |
美术、服装 |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兼摄影专业加试考点) |
1月19、20日 |
1月22日美术、
23日摄影 |
嵇老师 |
0571-28862931 |
美术、摄影 |
|
甘肃 |
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夏老师 |
0931-4924299 |
美术 |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原福建司法学校)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钟老师 |
0591-22868096 |
美术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 丹霞路8号)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曹老师 |
0551-3876268 |
美术 |
|
广东 |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兼摄影专业加试考点) |
2月12、13日 |
2月15日美术、
16日摄影 |
陈老师 |
0752-6202106 |
美术、书法 |
|
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李老师 |
020-85211338 |
美术、摄影 |
|
广西 |
南宁市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2月15、16日 |
2月17日 |
陈老师 |
0771-2410160 |
美术 |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闫老师 |
0351-2279588 |
美术、书法 |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幢 武汉市委党校对面) |
2月28、3月1日 |
3月3日 |
高老师 |
027-85620977 |
美术 |
|
云南 |
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市五华区麻园艺院巷4号) |
待定 |
待定 |
雷老师 |
0871-6249078 |
美术 |
|
河南 |
郑州第六铁路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苏老师 |
0371-68349168 |
美术、 书法 |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东街146号) |
待定 |
待定 |
刘老师 |
024-88257503 |
美术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
待定 |
待定 |
易老师 |
0731-8838502 |
美术 |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待定 |
待定 |
郑老师 |
0311-85333630 |
美术 |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待定 |
待定 |
朱老师 |
0471-4392381 |
美术 |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待定 |
待定 |
郭老师 |
0536-8271777 |
美术、书法 |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 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待定 |
待定 |
易老师 |
0791-8120152 |
美术 |
8、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1年4月底前按考生填写的地址寄达,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取得我校核发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统一招生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