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方式说明
2010年我院的招考方式有:
1、自主招生
我院是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之一。经批准2010年我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艺术等专业安排150个自主招生计划。所谓自主招生,即专业和文化均由我院自主命题、自主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提前录取。自主招生对象为省内参加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报名的普高(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历史、英语。
2、单考单招
“单考单招”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职院校的入学专业考试,分17大类,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指定设在不同的高职院校的考点组织招考。受教育考试院委托,2010年表演艺术(演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三个舞台表演艺术类的专业考点设在我院,由我院组织招考。考生经单考单招取得专业成绩后,按规定参加全省文化统考。我院根据专业参加单考单招批次艺术类和电子电工类录取。
3、艺术类省统招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艺术及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分别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0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及美术类统考,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点及考试日期、办法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外省考生参加各省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考生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专业和文化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相应的院校。我院表演类及美术类专业参加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第三批录取,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文、理科统招
考生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通用技术、英语听力及文化统考后,根据分数情况填报相应的院校。我院文理科各专业均参加我省文理科第三批录取,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文理科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三、专业介绍及专业考试内容
1、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系统的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理论、全面的文学艺术素质、广博的影视专业知识、具有创造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能胜任话剧、电影、电视多种类型角色表演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我院自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即兴小品、唱歌等;多人即兴命题;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
(3)形体:舞蹈、武术或身段动作均可;
(4)综合知识提问。
2、表演艺术(演艺)专业
本专业依据学生的特长设置课程,注重开发其表现、创造、合作等能力,培养“一专多能”(歌唱舞蹈、综艺主持、曲艺滑稽等)的各类文化产业所需的综艺表演人才。
我院自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多人命题小品;
(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均可);
(3)形体:舞蹈、武术或戏曲身段动作均可
(4)声乐:自备歌曲,题材不限;
(5)综合知识提问。
3、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单位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音乐表演及音乐普及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我院自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1)声乐、器乐方向:
声乐方向:①专业测试: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
②视唱练耳:a、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b、音程、和弦构唱 c、旋律、节奏模唱 d、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③语言测试: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
键盘及器乐方向:①专业测试:演奏自选乐曲一至两首;
②视唱练耳:内容同上。
(2)音乐舞蹈方向
①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②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
③语言测试: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
④视唱练耳:内容与声乐专业基本相同。
4、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适应社会实际需要,培养舞蹈表演专业应用性高等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性表演艺术团体,也可从事社会文化舞蹈表演和文化交流工作;还可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与社会艺术发展工作。
专业考试内容:
(1)形体、形象等专业条件(身材形象目测、软开度、弹跳力);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
(3)舞蹈动作模仿;
(4)命题即兴舞蹈表演;
(5)音乐节奏测试。
注:以上各专业考试小项目除乐理笔试和歌曲写作外,时间均不得超过2分钟。
5、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
本专业以工学合作为主要模式培养具有动漫设计理念、动漫创作技巧与方法,主要从事二维动画制作、三维电脑设计与制作、漫画与插画创作及其它数字艺术设计工作,面向动画游戏公司、出版社、图文图书制作公司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6、装饰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以图像、图形艺术设计为核心,以艺术理论及设计表现技能为基础,以高科技手段培养面向广告业、新闻出版业、艺术品业、装潢业等重点文化产业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艺术设计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7、艺术设计(舞台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以工学合作为主要模式培养具有现代舞台影视美术设计理念,掌握舞台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灯光、音响)、电脑三维设计等专业课程,适应各专业文艺团体、电视台、广告公司、装潢公司、各类艺术场馆相关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8、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
本专业以工学合作为主要模式培养具有服装设计与时装表演技能,能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策划与编导等方面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专业参加全省美术专业统考。
9、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懂得文物鉴定、古籍保护与修复、收藏、陈列装潢、博物馆展示等知识和技能,能胜任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陈列馆、文化遗产保护等行政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文科)。
10、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较好地掌握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广播影视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数据信息的获取方法、媒体制作技术,以数字媒体制作为特长,能及时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的多媒体技术高等应用型人才。就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多媒体制作公司、学校的电教中心、广告和网络公司、影视制作中心等。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理科)。
11、舞台影视技术专业(声光工程与设计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电工电子、声灯光技术的基本理论,掌握现代音响、灯光技术技能,从事声光工程设计、项目施工以及声光设备营销、操作、管理、维护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就业面向声光设备工程公司、演出团体、演出场馆、会议中心、电视台等。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理科)、中职生(电子电工类)。
12、电子声像技术专业(现代影城技术与经营管理方向)
本专业培养以现代数字电影技术与经营管理为特色,掌握电子技术基本理论、电子声像技术专业知识,以现代声像技术与经营管理为专业技能,面向现代数字影城从事数字电影技术与经营管理及其它声像技术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高等应用性专门技术人才。就业面向现代数字影城、声像工程公司、演出场馆、体育场馆、文化系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理科)、中职生(电子电工类)。
13、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修养、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从事艺术团体、文化馆所、网络、音像影视、出版、新闻媒体文化经纪等单位的经营与管理以及文化市场执法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文科)。
14、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文化)专业
本专业为城市社区、市县群艺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所、乡镇和街道文化站等机构培养素质较高的基层文化人才。
招生对象为普高生(文科)。
四、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符合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身心健康(无缺陷、无色弱;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其中表演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女身高160cm以上,年龄不超过23周岁。
3、报考我院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专业自主招生的基本条件:已办理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文化报考手续,且参加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近三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社会艺术考级(音乐、舞蹈)取得五级(含)以上,或有艺术学校专业成绩优良证明材料。
五、录取及学费标准
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参加我院单独自行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后,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占30%计入总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后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协议,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其它院校不再录取;其他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学费及奖助政策:2009学年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7800元(艺术生)。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六、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省高职单考单招的考生持2010年高考报名证、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16日到我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4月17日参加专业考试。
2、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持2010年高考报名证、有关证书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于4月1-9日到我院报名,10—11日专业和文化考试;
3、其他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七、其它
1、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录取的新生(除杭州市户口者外)可随迁户籍关系,农村户口办理“农转非”学生户口。
3、考生报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报考器乐(除钢琴外)演奏专业的考生乐器自备。
4、加分条件按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交验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本院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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