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性质:公办省属高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①硕士研究生教育②本科教育③专科和高职专科教育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负责部门:西藏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082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55799
传真号码:029-33763081
电子邮箱:myzb001@163.com
校园网域名:www.xzmy.edu.cn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为广播电视、文化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公司、大型企业和机构、公关公司、旅游公司等新闻、文化、艺术等机构培养播音员、主持人和出镜记者。同时承担为西藏和中西部地区培养一专多能、宽口径的“双语(藏汉、汉英)传播”人才的特殊使命。
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的学生,将具备良好的艺术和专业修养。不仅具有比较完整的知识素养、创新思维能力,而且具有扎实的专业素质能力,包括出色的口语表达能力,熟练的播音、主持技能,突出的舞台表现力,独立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技能和良好的文字能力。同时具备藏汉双语主持、播音能力,形成特殊的专业优势。
三、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四、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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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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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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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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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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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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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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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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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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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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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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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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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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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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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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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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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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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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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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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汉语播音和藏语播音两个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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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 )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两种形式。
1、河北、山西两省考生参加省级统考。河北、山西两省生源考生必须按照省招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并参加省级统考(联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
2、西藏自治区考生参加校考。西藏自治区生源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报名时间、方式、要求等另行通知。
3、考试违规处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文化课考试和填报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参加各省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照各省区的要求填报志愿。
七、录取
(一)学校从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河北、山西两省生源考生必须获得省级统考(联考)专业合格证书。
2. 西藏自治区生源考生必须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入校复查,为保证生源质量,考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招生规定和学院招生简章的要求和录取标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作假行为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西藏民族大学(原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更名)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33755799
西藏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联系电话 029-3375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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