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g试程序和报名费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初试、复试一次进行。所有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收。
4、学费标准:9000元/年。
5、美术学、艺术设计和音乐学专业在艺术学院培养;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在教育学院培养。
四、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2010年3月30日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
http://www.enxnc.com.cn,在“招生就业”中查询成绩,或拨打电话咨询0715-8338003。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0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4、美术学(小学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小学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份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