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和要求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专业分师范教育(教师教育方向)与非师范教育(绘画方向)。
艺术设计专业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旅游产品设计和服装艺术设计五个方向。
项目分值:素描50分,色彩5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素描限用铅笔或碳笔作画,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作画。
2、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分声乐、器乐二个方向。
项目分值:主专业60分、听音30分、乐理1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考生选择声乐、器乐中一项为主考项目。
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唱中国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
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乐器自备),钢琴考生须加奏练习曲一首。
听音:含视唱、模唱、听辨单音、音程、和弦等。
乐理:笔试。
3、舞蹈学专业:
项目分值:形体素质及基本功40分、舞蹈表演(自选)40分、即兴表演2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形体素质及基本功:三分钟基训组合(必含软度、力度、绷度、开胯、旋转、跳跃技巧及腰功)。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即兴表演:(指定一分半钟音乐,听三遍)。
其 他
1、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专业介绍
美术学(绘画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一专多能复合型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和其他行业进行美术创作、艺术设计、美术指导和文艺宣传的美术工作者。
主要课程 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构图学、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绘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美术学(教师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中外美术教学史、美术教育学、普通心理学、造型语言基础、美术教学论、构图学、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素描、中国画、版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摄像、多媒体艺术、美术教育资源开发等。
专业概况 本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专任教师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6人(其中2名外籍教师为俄罗斯享誉远东地区的油画家和雕塑家),主要在书法史、国画、油画、水彩画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力量,取得了许多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近年来,先后有60余幅作品入选全国美展,26幅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完成国家级课题3项,承担省级教改科研项目8项,出版专著17部,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60余篇。学生有30余幅作品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美展,在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和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生共获全国一等奖5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7个。在地方高校美术学专业学分制探索与创新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其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艺术设计基础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艺术设计思维能力和设计技能,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艺术设计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设计美学、设计心理学、三大构成、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包括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印刷设计、书籍装帧设计、CI设计、影视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包括室内设计、家具设计、效果图技法、灯具与照明、建筑模型制作、展示设计等)、公共艺术设计方向(包括室外环境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建筑外观设计、装饰雕塑设计等)、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包括服装绘画技法、服装设计、中外服装史、服装工艺学、服装结构学、服装材料学、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旅游产品设计方向(包括产品设计、陶艺设计、装璜设计、装饰雕塑、柒画工艺等)、工艺实践、专业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概况 本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6人,主要在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取得了许多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近年来,先后有40余件作品(方案)被采用,20余件设计作品(方案)获各类奖励,承担国家级课题2项,省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出版专著4部,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获国际设计发明金奖1项,获国家设计发明专利4项。学生有60余件设计作品获各类奖励,有多件作品(方案)被采用。
音乐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与音乐创作技能,能够在文化管理、文艺团体、新闻出版等机构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艺术管理、艺术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或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既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又适应基础音乐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中外音乐史、 民族音乐概论 、曲式与作品分析、 艺术概论、合唱等。
专业概况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12人,小提琴、钢琴、声乐外籍教师4人。教师科研成果突出,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多部,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0余项,其中省级课题“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探索”的效果显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教育》、中央电视台、湖南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作了全面推介。
艺术实践教学是本专业的突出特色,强调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用为目标,注重专业知识与人文知识的相互渗透,突出一专多能。本专业学生专业素质高,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突出:在2003年湖南省青年歌手大奖赛中,2000级学生潘丽获得美声业余组第一名;200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我校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学生钟灿获指挥单项第一名,自弹自唱第二名。2005年在“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大型民族管弦乐合奏《春歌》、合唱《游子情思》、音乐剧《五彩裙》等节目也取得了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好成绩。2009年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表演唱《洞庭渔歌》荣获得全国一等奖;民乐合奏《春天的故事》荣获“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
舞蹈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于舞蹈编导及教育发展要求的素质较高、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既有系统的舞蹈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舞蹈表演技能,又适应于基础的舞蹈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编舞技法、舞蹈编导理论、舞蹈排练、现代舞技术、舞蹈概论、中外国舞蹈史、舞蹈音乐赏析等。
专业概况 本专业教师中现有副教授2人、客座教授4人(其中有原中央芭蕾舞团一级演员)、外籍教授1人,师资力量雄厚。本专业强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专业知识与人文知识的相互渗透,突出艺术实践课程的教学。本专业已与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达成合作办学协议,舞蹈学的部分课程将直接由北京舞蹈学院的教师担任。本专业在与国内名校联合办学的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在全国大学生舞蹈比赛中,本专业选派的两个舞蹈《打布壳》、《吊脚楼》获得了一银、一铜的好成绩,《舞蹈》杂志和《海南日报》均予以报道和评论。“红舞鞋杯”2004年首届校园舞蹈大赛,本专业选派的群舞《飘逝的花头巾》力克群雄,获得表演一等奖,独舞《洞庭苇韵》获得表演二等奖。2005年由本专业教师创作编导的舞蹈《风帆起洞庭》、《同窗的她》分别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三等奖。2008年在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校园舞蹈大赛中,舞蹈《别巢》荣获普通院校组评委会特别奖,全国舞蹈类唯一的核心期刊《舞蹈》予以报道并将其剧照作为封面;舞蹈《巴陵胜状》在首届青年舞蹈节展演荣获“黄河十佳作品”荣誉称号;2009年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群舞《别巢》荣获全国二等奖;群舞《一条大河》、《巍峨韵律》分别荣获“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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