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时间(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
2010年1月20-21日(考试期间考试现场同时接受报名和确认)
六、考试地点(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
常州工学院新北校区音乐楼(常州市巫山路1号,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29路公交车到常州工学院新北校区站下)。
七、专业校考内容(每个小项均为100分)
1.朗读(指定材料);
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江苏省考生除钢琴外器材自备,江西省考生器材自备);
3.模拟主持(按指定情景材料进行主持或点评)。
八、录取原则
1.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档后,再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我校校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者,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九、几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2.江苏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需进行现场电子照片采集(10元/人)。
3.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培养费艺术类普通本科6800元/学年、艺术类民办本科13000元/学年。
4.我校在江西师范大学设有考点,请江西省考生到下述考点咨询、报名和考试。

5.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邮政编码:213002
电 话:0519-85209039、0519-85211043
网 址:www.czu.cn
E-mail:zsjy@oa.czu.cn
常州工学院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