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专业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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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区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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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1月20—21日 |
1月22—23日 |
遵义、安顺、 六盘水 |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阳市太慈桥)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贵州财经学院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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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25日 |
毕节、黔西南、铜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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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27日 |
贵阳、黔南、
黔东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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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24日 |
不分地区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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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20日 |
1月21—22日 |
全省统考 |
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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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22日 |
1月24日 |
全省统考 |
贵州师范大学 |
绘画、艺术设计 |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省统考将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校考将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7100,音乐学71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900,绘画7100,艺术设计7300,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舞蹈学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1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