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201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招生简章汇总(分地区)
一、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1、招生地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广东、湖北、江西、江苏、安徽、陕西、浙江十一省。
2、招生计划:240名(四年制普通本科)
|
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120 |
|
工业设计 |
40 |
|
动画 |
40 |
|
摄影 |
20 |
|
雕塑 |
20 |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外语语种为英语。
3、文、理科考生均可报名。
4、外省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简称“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简称“校考”)。
5、陕西省除报考摄影专业之外的考生(即陕西省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对陕西省统考成绩不作要求),必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四、考试:
1、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均须参加素描、色彩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均为8K绘画用纸,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2、陕西省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除参加以上测试外,还需加试专业理论测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100分。
五、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陕价费发[2001]36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六、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均合格(陕西省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对统考成绩不作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40分以上,按照下述原则,视各省生源情况,结合本人志愿与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a、陕西考生录取原则:
①工业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②摄影专业: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艺术设计、动画、雕塑专业:[统考成绩×50%]+[校考成绩×50%]=专业课成绩,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40%]+[校考成绩×6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