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 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
四、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西省音乐类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音乐类专业课校考。
2.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含艺术设计、美术学、雕塑、绘画4个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西省美术类统考和我校在江西省单独组织的美术类校考。
3.我校2010年在江西省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设在江西省赣江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28日,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1日。
特别提请考生注意:
1.考生须持本省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2.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江西省音乐类统考合格考生,美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江西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3.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二)校考科目(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4个专业,总分300分:
1.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2.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省份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校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校考专业课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0年3月底前,学校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西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江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西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美术类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