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专业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确需组织校考的,须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布后,应面向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参加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科类和层次的合格线。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校考由院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向社会公布,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及时关注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校考专业与省统考对应关系等信息,按照院校相关要求参加校考。
持有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及盖章的报考证。
若校考包含专业统考所组织的专业,则考生须取得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成绩方能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须专业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才能填报相关高校专业志愿,未取得相应合格成绩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具体内容和规定以教育部和招生院校公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