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对各项成绩均无特别要求,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