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校考专业录取专业位次线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仅承认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注1)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依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当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考生位次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注2)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注1: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注2: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按150分折算。
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美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二、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三、本科艺术类统考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

戏剧影视导演、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编制分省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安排在艺术类统考批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本科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

普通类录取规则:无需参加省级艺术统考、中国美术学院校考,只看高考文化成绩。
工业设计专业须选考物理+化学,其他专业无选考要求,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市、区)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录取时,学校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学校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其他未尽事宜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