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戏曲联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1.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2)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3)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按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曲艺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联考成绩合格,按照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2)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行当分列招生计划;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录取时按乐器分列招生计划;曲艺专业录取时按评书和鼓曲分列招生计划。
(3)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省际联考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