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25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录取位次线

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各招考方向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排名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表演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