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2025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备注:
1.安徽省音乐表演专业计划180人。其中声乐60人,钢琴30人,小提琴12人,大提琴4人,长笛6人,单簧管2人,萨克斯8人,长号4人,二胡8人,琵琶8人,古筝10人,扬琴2人,竹笛6人,打击乐6人。(中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大管,圆号,大号,小号)合计8人,(阮,柳琴,唢呐,笙)合计6人。
2.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计划10人。其中低音提琴2人,双簧管2人,圆号2人,小号2人,柳琴2人。
3.招生省份、专业及计划等最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实行综合分录取方式(音乐表演除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招生。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分别按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中的声乐成绩和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中的器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招生器乐种类及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考生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器乐种类相一致)。若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分、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其他省份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所有安徽省以外招生的省份均承认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河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文化课、专业课双上线,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舞蹈表演专业仅招收省统考舞种为“中国舞”的考生,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仅招收省统考舞种为“国际标准舞”的考生。
其他省份招生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按相应省份政策执行。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