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是湖北省属综合性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合并组建新的江汉大学。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我校在河南省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二、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此类专业考生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考试科目要求为:
音乐学(师范)专业:须取得音乐教育类统考合格证。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能按器乐种类投档的省份,主科器乐须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二胡、竹笛、扬琴、琵琶。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三、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下列专业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
音乐学(师范)专业: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以上、女生1.65米(含)以上;
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在明确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七、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八、联系方式
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
本科招生网(bkzs.jhun.edu.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26660;微
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