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隶属于艺术学院,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夯实艺术理论和舞蹈理论的学识基础,拓展舞蹈教学和编创能力,了解舞蹈与科技交叉领域的发展前景,储备丰富的艺术学科及跨学科领域知识。本专业旨在培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能在艺术院团、教育系统、文化机构、与艺术交叉融合的社会发展新业态等领域,从事舞蹈表演、专业教学、艺术创作、文化创意、艺术管理、公共美育、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艺术学院专业办学需求及各省份艺术统考规则,舞蹈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拟面向湖北、湖南、重庆、广东、山西招收16人,文、理兼招,学制4年。
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3)根据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四、录取规则
(1)我校2025年不组织舞蹈表演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的主项须与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招考方向一致,且专业省统考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五、学费标准
学费为10350元/学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六、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我校将依法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027-87559946(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7542859(艺术学院)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027-8755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