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计划编制
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
二、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和艺术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1)艺术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批准使用校考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本科批。包括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3)艺术高职(专科)批。包括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三、划线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各科类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区分首选科目,按照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本科、高职(专科)批次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使用校考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选定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一)艺术本科批平行志愿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我省202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设置为5种,招生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同时,高校还可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提出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或单科成绩及乐器种类、舞种等要求,经我省核对后使用。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为:
(1)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
(2)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80%加专业成绩20%的综合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8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2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8+专业省级统考成绩×0.5。
(3)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70%加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7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3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7+专业省级统考成绩×0.75。
(4)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6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6+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
(5)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
如院校未选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我省将默认按照办法(5),即“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的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投档。
2.同分排序规则
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院校招生章程上保留小数点后办法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3.投档办法
依据招生院校选定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64)和对应的综合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综合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我省在艺术高职(专科)批设定统一投档规则,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计算艺术高职(专科)批戏曲类考生综合成绩时,其省际联考成绩使用高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成绩项(组考剧种、行当/乐器)。
2.同分排序规则
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院校招生章程上保留小数点后办法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3.投档办法
依据我省设定统一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将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64)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