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云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云南省2025年艺术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编制招生计划。
其中,艺术类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等不编制分省计划的专业,将填报该批次(段)志愿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艺术类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各类别(方向)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文化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公布时,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各类别(方向)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线。
在高考成绩公布时,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各类别(方向)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期发布。不再划定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综合成绩(或其他折算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提前本科批,下设A、B两段,按顺序进行录取。
A段为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B段为国家公费师范生等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允许在提前批招生的特殊高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10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本科批,包括本科和本科预科艺术类专业,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3)高职专科批,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填报院校(专业)的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次顺序。考生综合排序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艺术类综合排序成绩有3种计算方式,招生院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须选定其中一种进行排序,3种计算方式如下:
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成绩×(750÷300)×50%
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70%+专业成绩×(750÷300)×30%
平行志愿综合分为文化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