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
专业(方向) |
录取最低排名/破格录取最低排名 |
|
表演(话剧影视表演) |
45/27 |
|
表演(动作表演) |
48/48 |
|
曲艺(相声创作表演) |
36/9 |
|
表演(偶剧表演与设计) |
44/23 |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 |
28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
29/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 |
29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 |
27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 |
3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造型体现) |
37/1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演艺影像设计) |
24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 |
32/4 |
|
音乐剧 |
46/38 |
|
表演(京剧表演) |
分行当 |
|
表演(京剧音乐伴奏) |
分器乐 |
|
表演(歌剧表演) |
28/28 |
|
表演(舞剧表演) |
49/49 |
|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 |
27 |
|
录音艺术(电影声音设计与制作) |
35 |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 |
50 |
|
戏剧影视导演(数字空间演艺) |
15 |
一、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二、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动作表演、偶剧表演与设计、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招考方向)、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音乐剧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电影导演、数字空间演艺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声音设计与制作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如该分数线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部分校考专业按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录取后,未满足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可启用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满足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动作表演、偶剧表演与设计招考方向)、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音乐剧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表演专业(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三、以上专业(招考方向)招生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