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23年河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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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类 |
招生批次 |
录取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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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声乐) |
本科提前批 |
526.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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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器乐) |
本科提前批 |
437.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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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本科提前批 |
5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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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本科提前批 |
53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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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本科提前批 |
5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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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提前批 |
5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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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本科提前批 |
53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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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提前批 |
50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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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提前批 |
458.963 |
石家庄学院2023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河北省考生录取规则:执行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各专业的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将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其他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各生源省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具体为: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录取。若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若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