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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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河北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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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 |
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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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350 |
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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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458.1 |
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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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452.338 |
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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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486.65 |
1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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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
485.85 |
1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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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497.9 |
15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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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488.6 |
1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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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 |
454.68 |
2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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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 |
456.525 |
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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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481.418 |
2236 |
省外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1.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建议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在河北招生的本、专科艺术专业,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及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面向声乐培养)、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面向书法培养)、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面向室内外装修设计培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面向外语播音员培养)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