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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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类 |
招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学历学制 |
招收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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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1305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本科
四年 |
文理兼收
(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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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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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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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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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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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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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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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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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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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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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1304 |
55 |
绘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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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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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15 |
本科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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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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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我校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和美术学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考生可在设计学类的10个专业中选报不超过2个专业志愿,可在美术学类的3个专业中选报不超过2个专业志愿,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类内调剂及类间调剂。
3. 第一志愿填报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视为优先报考设计学类,第一志愿填报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视为优先报考美术学类。
4.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
录取原则
1.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艺术能力考试成绩,按如下规则分专业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设计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其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的合格考生,可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美术学类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其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的合格考生,可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
①设计学类、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将于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公布后在系统内面向考生发布,达标线至少不低于本科(文/理)一批线。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2.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养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的,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