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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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批次 |
专业 |
录取综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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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艺术第一批 |
广播电视编导 |
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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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艺术本科提前批 |
广播电视编导 |
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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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艺术本科批次 |
广播电视编导 |
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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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艺术本科提前批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523/理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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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艺术本科A平行 |
广播电视编导 |
7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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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艺术提前本科2小批 |
广播电视编导 |
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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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艺术本科提前批 |
广播电视编导 |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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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艺术本科统考批B |
广播电视编导 |
110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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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艺术类第一批 |
广播电视编导 |
584 |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
(2)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省统考合格后根据我校设定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录取,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以填报高考志愿前各省市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本科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