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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建筑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23-05-18 14:06:41    来源/作者:长春建筑学院 ]

长春建筑学院2023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吉林、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江苏、黑龙江、新疆、福建、安徽、重庆、广西、广东等省(市、区)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四川、河南等省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内蒙古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原则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冲突时,按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广东、湖北、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等14个综合改革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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