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2019年6月10日,教育部批准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基础上设置安徽艺术学院。11月2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设置安徽艺术学院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秘〔2019〕193号)。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整合全省优质艺术类高等教育资源,经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属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
安徽艺术学院是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适应区域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艺术类人才。
学院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按远期全日制在校生3000人的规模进行规划建设,占地556亩,安排总投资约13.1亿元。学院的校园规划及建筑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体现徽派元素和建筑风格,拥有与艺术高等教育相适应的一流设施设备,以及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大师工作室以及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设计、播音主持专业教学楼等教学场馆。一期工程首批项目开工建设20.87万平方米,2017年秋季部分校舍已投入使用,2018年基本建成。
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28万元,纸质图书238092册,建有现代化业务管理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共享安徽高校数字图书馆和安徽大学电子图书等数据库资源。拥有良好的教学实践基地,校内实验实训室33个,校外实训基地22个,就业基地7个。通过从全省高校选调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有专任教师146名,其中正高19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57名。在专任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后备人选2人,二级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坛新秀7人。在一线演艺、传媒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多名省内外知名的艺术家担任兼职教授。
学院从2014年起开始招生。2016届首届毕业专升本学生初次就业率达100%。2017届毕业生887名,本科生就业率94.09%,专科生就业率98.74%。2018届毕业生349人,就业率98.2%。截至2019年8月31日,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93.35%,毕业生受到社会欢迎和用人单位的好评。现有在校生2293名。
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6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科研项目108项,音乐与舞蹈学获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安徽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中心获批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原创歌剧《包青天》获批省文化强省重点文艺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8篇,出版专著教材28部。
学院以艺术学学科为主干,构建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学科专业群。学院与安徽演艺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省书画院、安徽省艺术馆、岳西县政府、肥东县委宣传部等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机构、地方政府开展校企合作、校政合作,资源共享、协同育人。
学院着力培养“高素质、强能力、精才艺、善应用”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重点培养一线演艺、传媒人才及适应新兴文化产业急需的专门人才,为安徽文化强省建设服务。
安徽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艺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
五、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一)总原则: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最新颁发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专业课成绩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分须达到安徽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对应模块最低控制线。实行综合分录取方式。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安徽省以外省份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所有安徽省以外招生的省份均承认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河南省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绘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专业课双上线,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山西省招生的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专业课双上线,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河北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和四川省招生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按相应省份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3.普通类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其它要求: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艺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奖助政策:学校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400400
学校网址:http://www.ahua.edu.cn
十、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