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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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 计划 |
招生 层次 |
学费 (元/学年) |
专业成绩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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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待定 |
本科 |
8640 |
采用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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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 |
表演(含服装表演、广告模特) |
130 |
本科 |
8640 |
采用校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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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3 |
本科 |
18000 (闽台4+0) |
采用校考成绩 |
注:1.美术类专业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2.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南省、山西省已完成艺术类校考。已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采用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3.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校考合格人数确定,以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为准。
录取办法
一、成绩的认定。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厦门理工学院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的省份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二、设计学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合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三、表演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合格,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