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权威综合门户网站! [美术高考新生必读手册] [广告投放] [网站声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中国美术高考网

美术高考新生指南 美术高考成绩查询 全国艺术院校大全 全国招生考试信息汇总 美术高考优秀试卷 志愿填报 金牌问答服务中心
网站首页 | 美考资讯 | 美术统考 | 美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考点时间 | 成绩查询 | 合格线 | 信息汇总 | 历年考题
艺术院校 | 优秀试卷 | 招生计划 | 美考备战 | 报考指南 | 高考动态 | 录取查询 | 录取线 | 往年资料 | 在线问答
中国美术高考网官方开设美术类志愿填报1对1服务,签订合同,保证录取!官方唯一客服微信:yikao0909(13521198315) 微信公众号 艺术类国际本科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黑龙江吉林省辽宁省
四川省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区青海省海南省宁夏区新疆区内蒙古西藏区更多>>
中国美术高考网 -> 招生简章

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19-05-29 11:17:57    来源/作者:山东师范大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9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9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山东省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招生计划

科类

计划数

招考类别

专业(类)

标注

艺术(文)

20

山东省属地方公费师范生

美术学

艺术(文)

22

山东省属地方公费师范生

音乐学

艺术(文)

2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滨州市就业

美术学

艺术(文)

3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滨州市就业

音乐学

艺术(文)

7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泰安市就业

美术学

艺术(文)

5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泰安市就业

音乐学

艺术(理)

20

艺术类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理)

20

艺术类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理)

30

艺术类

音乐表演(校企合作)

艺术(理)

10

艺术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表演

艺术(文)

81

艺术类

美术学

艺术(文)

40

艺术类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艺术(文)

30

艺术类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15

艺术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30

艺术类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文)

18

艺术类

舞蹈学(男)

艺术(文)

28

艺术类

舞蹈学(女)

艺术(文)

170

艺术类

音乐表演(校企合作)

艺术(文)

125

艺术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表演

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湖南省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招生计划

科类

计划数

专业

标注

备注

艺术(文)

3

美术学

美术类统考成绩-平行组

艺术(文)

4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类统考成绩-平行组

艺术(文)

3

戏剧影视文学

编导类统考成绩-平行组

艺术(文)

3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类统考成绩-平行组

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批次

专业

科类

计划数

标注

北京市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美术类)

美术学

艺术(文)

2

 

天津市

艺术本科统考批A(美术及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

艺术(文)

4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天津市

艺术本科统考批B(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文)

4

 

河北省

科提前批A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河北省

本科提前批A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1

河北省

本科提前批A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1

河北省

本科提前批A

音乐与舞蹈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3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山西省

本二批A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山西省

本二批A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3

 

山西省

本二批A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内蒙古

本科提前A-汉授音乐

音乐与舞蹈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2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使用统考成绩,长调演唱和马头琴演奏各一名

辽宁省

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4

 

辽宁省

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文)

4

 

辽宁省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美术学

艺术(文)

3

 

吉林省

本科第一批(艺术类本科)

美术学

艺术(文)

3

 

黑龙江

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

美术学

艺术(文)

3

 

黑龙江

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江苏省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_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

文理综合

4

 

江苏省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_美术

美术学

文理综合

3

 

江苏省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_声乐

音乐与舞蹈学类

文理综合

3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浙江省

艺术类第二批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福建省

艺术本科B批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福建省

艺术本科B批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2

 

福建省

艺术本科B批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文)

4

 

江西省

提前本科(一)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江西省

提前本科(一)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江西省

提前本科(一)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不分文理)

7

 

安徽省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2)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5

 

安徽省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4)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2

 

安徽省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安徽省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5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安徽省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8)

音乐与舞蹈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4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河南省

艺术本科A段

美术学

艺术(文)

3

 

河南省

艺术本科A段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4

 

河南省

艺术本科A段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2

 

湖北省

艺(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湖北省

艺(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2

 

湖北省

艺(一)戏剧与影视(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广东省

本科批次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广东省

本科批次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广西

本科提前批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2

 

广西

本科提前批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文)

4

 

海南省

本科提前批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海南省

本科提前批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3

 

重庆市

艺术本科批A段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重庆市

艺术本科批A段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3

 

重庆市

艺术本科批A段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四川省

艺术本科一批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

 

四川省

艺术本科一批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4

 

贵州省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贵州省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2

 

贵州省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不分文理)

4

 

陕西省

艺术提前本科B段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陕西省

艺术提前本科B段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3

 

陕西省

艺术提前本科C段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文)

4

 

宁夏

艺术本科B段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宁夏

艺术本科B段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3

 

甘肃省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6

 

甘肃省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6

 

青海省

提前本科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青海省

提前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3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男)、舞蹈学(女)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占比40%。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公费师范生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后,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类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学校的资助措施保障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
  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sdnu.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历年院校优秀试卷赏析
历年美院优秀试卷
如何选择画室?”
如何选择画室?
  • 最新发表
  • 热门文章
  • 网站简介服务承诺广告服务投稿说明信息纠错郑重声明黑名单制度版权隐私合作伙伴友情链接意见建议联系我们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