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13686。武汉传媒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等7个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31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
第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数,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并登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招生省份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的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艺术类专业文化课)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在取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相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
第十四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文、理类涉及到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湖北省内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 -6;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摄影专业按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舞蹈学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专业统考成绩。湖北省外的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由高到低录取(生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另行规定除外)。
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相关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数、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文理统排 。如生源不足,也可认同同层次及以上层次院校同专业的合格成绩。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现有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多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武汉传媒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
邮编:430205
招生办联系电话:027-81979007、81979076、81979187(传真)
网址:http://www.whmc.edu.cn
2019年武汉传媒学院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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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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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019年1月12日-13日 |
2019年1月17日-18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演艺主持)舞蹈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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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2019年1月14日-17日 |
2019年1月21日-22日 |
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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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2019年1月26日-2月13日 |
2019年2月17日-18日 |
由济南市招考院指定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演艺主持)、舞蹈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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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2019年2月21日-22日 |
2019年2月23日-24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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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2019年1月17日-2月16日 |
2019年2月27日-28日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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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2019年1月17日-2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9日 |
武汉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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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2019年1月17日-2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9日 |
武汉传媒学院 |
戏剧影视导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表演(演艺主持)、数字媒体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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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2019年1月17日-2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9日 |
武汉传媒学院 |
摄影、表演、表演(演艺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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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2019年1月17日-2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9日 |
武汉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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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2019年1月17日-2月28日 |
2019年3月8日-9日 |
武汉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 |
武汉传媒学院2019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说明
涉及的艺术类专业名称: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表演(演艺主持)、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
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公章的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到相应省份指定的考点或网上报名。
2、报考费用:每人每专业收费200元,初复试一并进行,可兼报,兼报数量不限。
3、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zs.whmc.edu.cn)
4、考生可在相应省份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任选一天报名,但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5、考生须保留好准考证,作为考后查分及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
考试科目: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均可),限时1分钟(100分);指定新闻稿件播读,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钟(100分);新闻评述,根据抽取的新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1分半钟(10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2小时1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节目策划(100分)、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分析(100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2小时10分):专业基础知识(80分)、故事编创(100分)、电影作品分析(120分)。
(四)戏剧影视文学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2小时10分):戏剧影视文学知识(100分)、命题写作(100分)、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分析(100分)。
(五)摄影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1.5小时):相机基本操作与控光(120分),视听语言与实践(90分),摄影史综合考察(90分)。
(六)影视摄影与制作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1.5小时):第一部分客观题(120分):摄影知识、剪辑知识、影视知识、社会地理文史知识、生活常识;第二部分主观题(180分):材料分析(共60分),视觉构成(共40分),画面组合叙事(共40分),分镜创作(40分)。
(七)表演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面试:演唱,考生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腔或曲艺作品一首,风格不限。限时2分钟以内(55分);台词,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等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限时2分钟以内(95分);形体,考生表演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武术、体操等形体片段展示均可(自带伴奏CD或便携音箱)。限时2分钟以内(55分) ;表演,考生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集体编演即兴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95分)。
(八)表演(演艺主持)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面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自备诗歌、寓言、影视戏剧台词)(100分);即兴评述(100分);模拟主持(100分)。
(九)舞蹈学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面试:舞蹈基本功(横竖叉、搬前旁后踢、下腰);技术技巧(男生:四位转、平转、凌空跃、摆腿跳、站步、其他个人技巧;女生:四位转、平转、点步翻身、大跳、倒踢紫金冠、其他个人技巧)150分。舞蹈剧目(自备音乐、服装和道具)150分。
(十)数字媒体艺术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考试时间1.5小时):专业常识与美学(100分),考察专业相关的艺术、信息传播和文化常识;讯息逻辑与推演(100分),针对试卷提供的信息进行逻辑分析和重组,设计信息传播的形式内容;设计思维与创意(100分),考察画面组织建构能力、故事创意编排能力和审美能力。
武汉传媒学院2019年江苏省、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考试安排
黑龙江省艺术类校考报名时间:2019年1月12日-13日,报名网址:http://hljbkw.com/,考试时间:2019年1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黑龙江省东方学院。
校考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江苏省艺术类校考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1月17日,报名网址:http://www.jseea.cn,考试时间:2019年1月21日-22日,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校考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报名注意事项:
1、凡我校设有相关专业校考的省份,只接受当地考生报考,其他省份考生报考无效;
2、其他省份的校考,在各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