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B、江苏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4个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C、山东省美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30%+专业课考试成绩*750/300*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造型基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D、江苏省、黑龙江省、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表演专业考生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然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与最低身高标准差值大者优先录取优先录取。
F、吉林省、江苏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G、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750/3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影视评论与创作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