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学制 |
|
音乐类 |
70 |
湖北、湖南、江苏、江西、河南、贵州 |
四年 |
|
音乐表演 |
20 |
|
舞蹈学 |
30 |
|
美术学 |
80 |
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山东、福建、安徽、河北 |
|
环境设计 |
55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 |
湖北、湖南、重庆、江西 |
录取及复查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联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联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5、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或原单位。
更多细节详见:三峡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获取更多信息请登录:三峡大学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