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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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招生对象 |
学费(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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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本科 |
54人 |
听力障碍 |
5400 |
听障考生可兼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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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 画 |
四年 |
本科 |
30人 |
听力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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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
四年 |
本科 |
30人 |
听力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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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四年 |
本科 |
6人 |
视力障碍 |
6200 |
不可兼报其他专业 |
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唢呐、二胡、钢琴、手风琴和钢琴调律考生;声乐方向只招收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考生。
录取原则
综合分计分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2。
(2)音乐表演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5+专业课总分/1.2。
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排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总分加5分。
考生入学后,绘画专业的考生在入学后根据考生意愿及入学后测试成绩分方向培养。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报到确认单,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更多信息详见:长春大学2017年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