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设计学类分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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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科类 |
计划数 |
报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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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艺术文理兼收 |
3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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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艺术文理兼收 |
28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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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艺术文理兼收 |
2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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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艺术文理兼收 |
4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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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艺术文理兼收 |
2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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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艺术文理兼收 |
8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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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艺术文理兼收 |
1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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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艺术文理兼收 |
10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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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艺术文理兼收 |
1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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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艺术文理兼收 |
5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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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艺术文理兼收 |
5 |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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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艺术 |
3 |
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省统考成绩按6:4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 |
录取规则
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按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入学后学生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中之一学习。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具体学习的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1、四川省考生须取得四川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其他各省区考生须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和生源地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艺术类专业成绩*40%。
对四川省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满分折合成750分的四川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区为我校校考成绩。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中下旬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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