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选拔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为前提,我院“天美人才计划”招生已完成初试、复试工作,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我院该项目考试入围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入围原则:
1、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32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2、按照各专业(方向)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额满为止。
3、未完成计划投放到以下专业(方向),按照第1、2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
专业(方向) |
增加计划数 |
|
绘画(壁画) |
3 |
|
绘画(综合绘画) |
4 |
|
动画 |
1 |
|
动画(移动媒体艺术) |
1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
2 |
注意事项:
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纪监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2、特别提醒:若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如报名资格、学业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等)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围资格。
3、公示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止,共七天。
纪检监察办公室: tjmsxy_jw@126.com
天美人才计划成绩查询网址:https://www.ms315.com/html/20160122/201601221953511.htm
入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