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6年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江西、四川、湖南招生,招生专业含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摄影。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校考,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外语单科要求成绩不低于90分。
4. 美术类专业按各省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默认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若无特定规则,综合分=文化分+专业统考分。各省投档录取的排序规则具体如下:
|
省份 |
河北 |
湖南 |
江西 |
|
排序规则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
省份 |
山东 |
安徽 |
江苏 |
|
排序规则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专业满分×700+文化分/文化满分×300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
省份 |
天津 |
广西 |
四川 |
辽宁 |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专业统考分 |
|
省份 |
福建 |
黑龙江 |
浙江 |
|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课分/2+专业分×3.75 |
文化分 |
综合分=文化课分/2+专业分×3.75 |
|
(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公布为准)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www.ms315.com推荐信息:
浙江科技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黑龙江省服装表演专业校考合格线
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拟计划表
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浙江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获取更多信息登录: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