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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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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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80 |
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西、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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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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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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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80 |
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山东、 福建、山西、安徽、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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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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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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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 |
湖北、湖南、重庆、江西 |
录取规则
2016年,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级专业测试,统一采用招生计划设置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联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联考专业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或原单位。
更多信息详见:三峡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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