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高考网消息,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面向四川内考生招生简章正式出台,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在四川省招生专业含艺术类本科、艺术类专科和普通文理课三个类别。具体各层次、各专业类别如下:
本科层次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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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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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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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
五年 |
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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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合唱指挥与乐队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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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
钢琴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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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风琴电子键盘系 |
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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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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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
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大提琴、低音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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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器乐系 |
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萨克斯、古典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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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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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合唱系 |
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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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工程系 |
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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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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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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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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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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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 |
12000 |
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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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系 |
音乐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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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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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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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 业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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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系 |
录音艺术 |
12000 |
四年 |
校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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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术学院 |
动画 |
9600 |
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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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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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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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系 |
表演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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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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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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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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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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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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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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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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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学:美术学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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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业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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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术学院 |
雕塑 |
12000 |
五年 |
新都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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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四年 |
(4)艺术学:设计学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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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 业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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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72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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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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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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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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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5)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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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 业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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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理论系 |
艺术史论 |
9600 |
四年 |
校本部 |
(6)普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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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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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成都美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492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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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艺术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4440 |
专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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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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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部 |
音乐表演 |
钢琴、声乐(美声、民族唱法)、音乐舞蹈 |
12000 |
三年 |
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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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学院 |
声乐(流行演唱)、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歌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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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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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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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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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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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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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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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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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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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凡报考我校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和动画专业的考生,学院招生处和监审处共同根据拟定的2016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五个专业所录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在四川省各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体格检查合格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①艺术史论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类、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和设计学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专业依次以专业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④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和设计学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五)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更多信息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面向四川内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