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 北京市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河北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4 |
| 山西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内蒙古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辽宁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 吉林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 山东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0 |
| 河南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湖北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湖南省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说明: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培养方向包含数字动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学生自第五学期始主要依自己的兴趣与志向选择任一专业方向(数字动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学习,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年。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2.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3.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4.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00%+文化考试成绩×10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不分文理。专业考试各科满分均为200分,三科满分为600分)。
5.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6.凡2015年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6年报考我院,可于2016年2月底以前提出2016年专业免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