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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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批次 |
艺术类本科(非戏剧与影视学类) |
艺术类本科(戏剧与影视学类) |
艺术类高职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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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350 |
391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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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320 |
358 |
160 |
我省2015年艺术类第二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普通本科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
我省艺术类第二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工作于7月11日正式拉开帷幕,预计7月15日结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第二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等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表(含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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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控制线 |
艺术(文) |
艺术(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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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控制线 |
35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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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综合分 |
6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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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综合分 |
477.57 |
其中,美术类专业合格线165分,音乐类专业合格线100分。
我省2015年艺术类第四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我省艺术类第四批次(本科)录取工作于7月26日正式拉开帷幕,预计7月30日结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第四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等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表(含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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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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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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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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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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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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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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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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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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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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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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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美术类专业合格线165分,音乐类专业合格线100分。
我省2015年艺术类第五批次(专科)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
我省艺术类第五批次(高职<专科>)录取工作 已开始,预计8月8日结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第五批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表(含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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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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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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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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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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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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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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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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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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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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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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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美术类专业合格线165分,音乐类专业合格线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