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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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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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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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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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言类(曲艺)节目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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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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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唱歌曲一首 260分;(2)、视唱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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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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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140分;(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 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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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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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备稿件 200分;(2)、指定稿件播读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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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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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速写和色彩三科(总分300分)*注:请考生自备画具。
(1)、素描(黑铅笔、炭笔不限)100分;(2)、速写100分;(3)、色彩(水粉、水彩不限)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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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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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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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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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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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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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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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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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加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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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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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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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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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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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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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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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专业:1月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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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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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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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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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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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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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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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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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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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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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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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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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专业:2月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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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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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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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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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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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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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1月28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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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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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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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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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播音:2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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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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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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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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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2月26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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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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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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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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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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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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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考办指定网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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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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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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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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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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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舞蹈专业在河北招考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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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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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3月11日
美术类: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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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其他专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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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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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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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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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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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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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考办指定网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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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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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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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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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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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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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专业:3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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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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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各省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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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电脑报名考点,报名时出示考生身份证和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证;手工报名考点,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纳招生考试费20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5年3月31日以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各省校考考生加试成绩,考生凭本人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专业加试成绩。自网上成绩公示一周后,考生本人可以网上查询本人专业校考加试合格情况,合格考生可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合格证不再邮寄。
八、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九、学校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招生与就业处) 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处)
表演类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美术类专业咨询:(0412)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 学校网址:WWW.USTL.EDU.CN 邮编:114051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获取更多信息请点击登陆:辽宁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