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合格。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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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校考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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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1月7日 |
1月8-9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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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10日 |
1月11-12日 |
北华大学南校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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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报 |
1月19日 |
网报、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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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美术类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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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美术类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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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美术类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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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第106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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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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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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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1月29-30日 |
1月31日-2月1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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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美术类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3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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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类 |
网报 |
3月5日 |
网报、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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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音乐学、音乐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月8-9日 |
3月10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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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3月11-12日 |
3月14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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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3月13-14日 |
3月15日 |
河北招考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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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报 |
待定 |
网报、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 |
以上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考点公布为准。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副项(满分40分)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④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民族、流行唱法专业(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专业和西洋管弦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器乐专业(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③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5、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合格考生数最多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
(四)成绩查询
八、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吉林省、湖南省考生除外)。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吉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西、安徽、广西等省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